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签名:
叶红军: | ||||
陈建飞: | 程 丽: |
中远海科:监事会对2023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下载公告) | |||||||||||||||
---|---|---|---|---|---|---|---|---|---|---|---|---|---|---|---|
公告日期:2024-04-03 | |||||||||||||||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签名:
| |||||||||||||||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