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3: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产业基地谷苑路168号梦洁工业园3楼综合会议室。
3、 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天武先生因出差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主持。
6、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3,674,8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5%。
(1) 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2,077,6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9%。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597,2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6%。
7、 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2,773,1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反对85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弃权4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2、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2,773,2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反对85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弃权4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3、 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2,773,1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反对86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弃权4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4、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2,773,2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反对86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弃权4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5、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769,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
反8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弃权4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692,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7.82%;反对86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2.08%;弃权4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0%。
6、 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2,686,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反对93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弃权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608,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7.62%;反对93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2.25%;弃权5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3%。
7、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773,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反对85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弃权4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695,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7.83%;反对85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2.07%;弃权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0%。
8、 审议通过《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2,682,2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反对93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弃权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604,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7.61%;反对9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2.26%;弃权5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3%。
9、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738,2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
反对89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弃权4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660,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7.75%;反对89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2.15%;弃权4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0%。
10、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020,8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对61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弃权4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杨可鑫、邝可怡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