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4证券简称:联发股份公告编号:LF2025-02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0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09:15至2025年0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恒联路8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志刚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145,657,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977%。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0,588,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31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5,069,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6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会议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4,150,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51%;反对1,486,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06%;弃权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894,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65%;反对1,481,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68%;弃权2,28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67%。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903,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26%;反对1,482,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80%;弃权2,27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4%。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862,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46%;反对1,481,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68%;弃权2,3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86%。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130,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21%;反对2,952,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68%;弃权1,5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196,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541%;反对2,952,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08%;弃权1,5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51%。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6、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862,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44%;反对1,481,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72%;弃权2,3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8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928,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230%;反对1,481,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27%;弃权2,3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4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813,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07%;反对1,524,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66%;弃权2,3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879,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902%;反对1,524,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41%;弃权2,3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557%。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863,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51%;反对1,295,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92%;弃权2,49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929,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305%;反对1,295,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67%;弃权2,49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28%。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9、逐项表决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9.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854,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90%;反对1,295,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95%;弃权2,5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14%。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9.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855,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94%;反对1,295,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92%;弃权2,5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14%。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9.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856,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05%;反对1,481,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68%;弃权2,3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6%。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9.04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858,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19%;反对1,481,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68%;弃权2,3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9.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867,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79%;反对1,478,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52%;弃权2,3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9%。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9.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859,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25%;反对1,478,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49%;弃权2,3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6%。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9.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861,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38%;反对1,481,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68%;弃权2,3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4%。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9.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854,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90%;反对1,479,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61%;弃权2,3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49%。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9.09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832,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739%;反对1,484,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93%;弃权2,3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8%。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608,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00%;反对1,733,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99%;弃权2,3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674,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979%;反对1,733,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715%;弃权2,3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306%。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818,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42%;反对1,337,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84%;弃权2,5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7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884,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242%;反对1,337,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60%;弃权2,5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98%。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1,818,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42%;反对1,337,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84%;弃权2,5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884,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242%;反对1,337,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60%;弃权2,5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98%。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辉律师、崔丽涵律师
3、结论性意见: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