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申嫦娥,中国国籍,1963年6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6月至2023年10月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20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2次。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通讯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申嫦娥 | 4 | 4 | 0 | 0 | 0 | 2 |
2024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4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4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公司激励资金计提与实施分配方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次专门会议,重点针对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事项审慎评估,确保相关事项契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子公司担保情况、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4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请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履行内、外部审计沟通职责,与公司内审部门、外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提高审计质量;持续跟进公司年审进度,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并如期提交审计报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重点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薪酬管理、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日常工作中,本人充分借助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维持紧密联系,确保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本人了解经营情况的途径多样,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了有效沟通,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全面支持。
(六)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4年,本人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加深对相关规定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与上市公司管理相关的各项制度,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5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由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的相关资料及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通过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查阅了容诚的有关资格、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容诚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变更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5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姓名:申嫦娥
电子邮箱:sce029@163.com
独立董事:申嫦娥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