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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发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25-010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3年提前执行。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

2、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7号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影响当期损益,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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