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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彩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学宗)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学宗)本人作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自2024年11月12日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自身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本人2024年度在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徐学宗先生,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公共行政管理双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206所工程师,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产品保证部型号质量主管,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军民融合及民用产业部项目处副处长、处长、智慧城市副总指挥,航天科工智慧产业

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汉能薄膜发电集团商用发电事业部首席执行官。现任北京国科知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航天知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知本院院长、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就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向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如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属于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本人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本人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属于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本人不属于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亦不属于在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本人不属于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综上所述,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中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任职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会议,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本人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的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故未发表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注重与公司内审机构的交流,充分学习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并了解相关执行情况。本人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顺畅联系,保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财务状况。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2个工作日。本人利用列席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主动查阅监管动态,时刻关注专业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不定期获取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最新动态;并通过座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事务部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就关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对独立董事的疑问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提交的会议文件全面、详实,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4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特此报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徐学宗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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