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特别提示: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由于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绩状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认真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全票通过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301,599.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50,533.53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977,744.49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3,707.90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8,157.30万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5,273.92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87,139.12万元。
由于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05,335,257.92 | -3,726,117,846.15 | -2,066,493,656.8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777,444,921.9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871,391,164.78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765,982,253.6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四、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到2024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