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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信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切实加强公司的舆情管理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商业信誉、投资价值等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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