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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5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2,752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4.75元/股,回购总金额为963,072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条件,以及2名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不满足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2名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不满足行权条件而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42,890份。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3.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新增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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