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天原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李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李宁)

作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2024年

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宁,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特别研究员、博导,于北京理工大学化工与环境学院获得本科和博士学位,2016—2020年于美国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从事博士后研究,2020年加入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研究方向主要是锂离子电池高性能正、负极材料研究、新型二次电池体系相关能源材料研究、基于同步辐射光源等的先进材料表征。担任重庆市科学技术局专家库专家、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大科学装置课题评审专家等。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8006

(二)专门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战略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参加战略与风险委员会2次,对《关于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海丰和泰增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保留、反对意见,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规则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8次,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重点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事前研究讨论,并发表了意见,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公司年报编制工作中,积极与审计师沟通确定有关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充分发挥了在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及维护股东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列席股东大会,并且参加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了解投资者关心关注的问题,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出席会议以及参加业绩说明会的机会,通过现场、微信、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获取公司最新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密切关注公司所处行业的外部环境变化,切

实发挥本人专业优势,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独立公正地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独立董事:李宁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