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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1号”文《关于核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6,532,951.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98元,募集资金合计1,999,999,997.98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含税)14,106,000.0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985,893,997.89元,已于2023年3月13日存入本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592592490013000079906账户内。其中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005,819.16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4,888,178.7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3CDAA5B0028”《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892,254,243.72
减: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377,399,877.06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40,795,000.00
其他(注)24,010.00
加:利息收入净额(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1,871,053.54
赎回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含理财产品利息收入)143,709,032.7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29,615,442.97

注:其他包括:1)原路退回其他子公司误转入资金 23,700.00 元; 2)转出开户存入

31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于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3月,本公司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翠屏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汇总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资金用途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592592490013000079906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16720000002082偿还银行贷款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22494101040017880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临港支行951003010014919091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临港支行951006010014828968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592592490013000079830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592899999703000001543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资金用途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支行951006031000040715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宜宾天原科创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22494101040017898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二) 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类型账户余额备注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59259249001 3000079906募集资金专户3,171,613.72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59259249001 3000079830募集资金专户203,988,401.03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59289999970 3000001543募集资金保证金专户47,218,464.01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支行951006031 000040715募集资金保证金专户2,330,862.82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临港支行951006010 014828968募集资金专户239,802,083.73
宜宾天原科创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224941010 40017898募集资金专户133,104,017.66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224941010 40017880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1672000 0002082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临港支行951003010 014919091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合计629,615,442.9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对本公司业务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XYZH/2023CDAA5F0054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5月17日止,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31,014.30万元(含以承兑汇票支付但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6个月内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6,461.77万元),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209.81万元。2023年6月29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4,762.3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预先以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但在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6个月内到期的部分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付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9月18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 年 2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4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8,488.8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739.9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8,623.8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截至年末累计含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投入金额(4)截至年末累计含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投资进度(5)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收入)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128,000.00128,000.0034,544.1380,934.4163.23%85,889.3567.10%2025 年 6 月 30 日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17,000.0017,000.003,195.854,200.5924.71%4,200.5924.71%2025 年 6 月 30 日不适用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53,488.8253,488.8253,488.82100.00%53,488.82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98,488.82198,488.8237,739.99138,623.8369.84%143,578.7672.3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于 2022年10月开工并分期实施建设,截至目前,一车间 5 万吨产线已实现正常投运,二车间 5 万吨产线尚处于调试阶段,建安工程陆续进入工程竣工结算阶段。自 2023 年二季度以来,新能源市场开始处于深度回调期,公司根据市场变化,经过审慎考虑,为确保募集资金投入的安全性、有效性及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整体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稳步推进项目实施,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其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2、“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2022 年项目立项至今,新能源、高分子和传统化学品市场变化较大,秉持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对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优化。 经过审慎考虑,为确保募集资金投入的安全性、有效性及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整体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 稳步推进项目实施,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其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对应的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24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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