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臧日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秉持诚实、勤勉、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本人及时掌握公司发展动态,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就重大经营决策及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臧日宏先生,1963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历任中国农业大学校长秘书、金融系主任、金融系党支部书记,现任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13年12月至2019年12 月,任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北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履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除担任独立董事一职外,未在公司内兼任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本人严格保持独立性,履行职务时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影响,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会议,9次临时股东大会和1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次) | 亲自出席(次) | 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臧日宏 | 16 | 16 | 12 | 0 | 0 | 否 | 10 |
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4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仔细研读会议资料,并在必要时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预先沟通,针对拟审议事项提出询问并进一步获取相关信息。
2024年,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届次 | 审议的议案 |
1 | 2024年1月29日 |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 2024年3月22日 |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 | 2024年4月24日 |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4 | 2024年5月24日 |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5 | 2024年7月5日 |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6 | 2024年9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调整授权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
7 | 2024年10月16日 |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8 | 2024年12月4日 |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6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与关联交易、募集资金项目相关事项,包括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本人认为相关议案,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序号 | 召开日期 | 届次 | 审议的议案 |
1 | 2024年7月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
2 | 2024年7月10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3 | 2024年8月1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
4 | 2024年10月21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5 | 2024年11月1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6 | 2024年12月6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4年,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同时结合本人的专业特长,对公司的相关事项给予了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获得了经营管理层的积极回应,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正,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不履行或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本人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四)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在执业中保持独立性,满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要求。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薪酬管理的规定。
(七)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对于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激励条件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未达标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进行了核查。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审慎发表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在工作中勤勉尽职,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以独立、公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等方面的问题积极献计献策。
2025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臧日宏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