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5-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5,641,847.89元,母公司净利润474,043,034.7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7,404,303.47元,加上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350,000,000.00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82,854,237.57元,减去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425,319,052.25元,母公司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4,173,916.58元。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97,077,809股(不含库存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18,795,446.63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705,913,710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8,835,901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4、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总金额为24,997,049.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约1.44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24%。
5、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金额(元) | 118,795,446.63 | 425,319,052.25 | 187,315,150.99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74,676,365.2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85,641,847.89 | 1,964,525,269.65 | 2,368,347,970.0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288,043,977.8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33,904,306.5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731,429,649.8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74,676,365.2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806,171,695.8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06,106,015.07 |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806,106,015.07元,占最近三年(2022—2024年度)平均净利润的44.63%,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等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1、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作为规模化的制造型企业,公司产品包括电子电路、精密组件等,产品下游主要服务于消费电子行业和新能源行业。公司电子电路产品以服务消费电子行业领先客户为主,在细分的柔性线路板领域全球市场份额排名第二,相关业务报告
期内保持较高收入和利润水平,且持续增长。公司积极适应行业变化,以提质增效为导向,积极发展优势业务,同时积极布局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一定程度促进了公司电子电路、精密组件、触控显示模组相关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为促进企业长期高质量发展,贯彻聚焦消费电子和新能源两大核心赛道的企业战略,为保持公司在产品和技术方面的竞争力,公司拟进一步扩大电子电路产品和精密结构件产品的高端产能,分别服务于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头部客户和优质客户,以匹配客户对于创新产品的开发和生产需求,进而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鉴于公司战略及实施计划,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满足用于产能建设、技术研发等的需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规定。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多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2024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有利于帮助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提高公司整体价值,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同时,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接受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四)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持续做好业务经营,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着力提升经营业绩、核心竞争力和分红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以业绩增长带动价值成长,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