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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创控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3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创控股”)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济南嘉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聚信天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信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君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铖锌铖一期(温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在筹划及操作本次交易事宜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并执行了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现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24年12月2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本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保证不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任何第三方(包括协议各方及其所属企业内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人员)透露相关敏感信息。

4、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并依据本次交易的实际进展,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5、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内幕信息严格保密,不得

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综上所述,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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