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泽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刘晓一、王维安、傅黎瑛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计划向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为920,3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签订贷款及其他相关合同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银行和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划如下: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额度为500,000万元、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额度为270,000万元、重庆亚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深圳亚厦建筑装饰有限公司3,000万元、亚厦幕墙(香港)有限公司5,000万元、深圳亚厦幕墙有限公司18,000万元、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额度合计为35,500万元、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额度为39,000万元、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额度为20,000万元、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额度为4,800万元、浙江全品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额度为10,000万元、亚厦科创园发展(绍兴)有限公司额度为10,000万元。
在年度计划总额的范围内,根据经营过程中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可共享额度。公司承诺对子公司使用授信共享额度后所欠银行金融机构的一切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使用授信共享额度后所欠银行金融机构的授信债权发生额本金余额,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和银行金融机构追讨债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实际授予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贷款和其它金融业务手续,本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估值提升计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市值管理制度》。
《市值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8、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章程(修订稿)》和《章程修正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1、2、4、5、6、7、8、9、10、12、18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