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本次会议由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05月20日-2025年0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0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及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2.0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00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向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二)披露情况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5年0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04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5、7、8、9、10、11、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上述提案10、1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上述提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5年05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0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5年0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梁晓岚联系电话:0571-28208786传真:0571-28208785邮箱:yashair@chinayasha.com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0008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为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5;
2、投票简称:“亚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2.0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00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向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9.00 |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名称/姓名 |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 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