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88,981,382.45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8,898,138.2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85,796,302.11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25,975,001.8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19,904,544.43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内股份数后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0,912,506.58元,占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3%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90,912,506.58 | 25,975,001.88 | 18,759,950.97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2,727,579.74 | 250,185,359.94 | 186,240,939.4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521,899,579.43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419,904,544.4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5,647,459.4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46,384,626.3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35,647,459.43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而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理性、合规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