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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新材: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7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伟星新材股票代码00237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谭 梅章佳佳
办公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电话0576-852250860576-85225086
电子信箱wxxc@vasen.comwxxc@vasen.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501,980,066.322,386,686,784.424.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64,782,020.20413,596,188.78-11.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45,702,624.30393,205,209.78-12.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8,291,108.99431,208,481.18-79.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26-11.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0.26-15.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38%9.07%-1.6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5,736,795,062.126,436,195,980.04-1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336,046,668.774,907,484,352.52-11.64%

注:

①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1,578,812,988(1,592,112,988-19,000,000*0.7)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1,573,112,988(1,592,112,988-19,000,000)股计算。

②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5,957户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7.90%603,359,5640质押227,132,400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51%262,800,0000质押104,2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0.22%162,771,5950--
章卡鹏境内自然人5.18%82,538,43461,903,825--
张三云境内自然人1.96%31,269,21823,451,913质押27,000,000
首域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首域中国A股基金境外法人1.62%25,712,9850--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1组合其他1.23%19,661,9840--
香港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境外法人1.11%17,736,8650--
金红阳境内自然人1.04%16,563,01312,422,26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7%13,789,694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上述股东中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分别持有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15.97%、10.88%的股权,并分别担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同时,两人分别持有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17.59%、12.17%的股权;两人与伟星集团和慧星公司均存在关联关系。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于2011年3月1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2、上述股东中金红阳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与伟星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同时,金红阳先生持有慧星公司6.14%的股权,与慧星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红阳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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