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4588号《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2,671,657.3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95,579,404.88元,扣除支付202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1,257,494,390.40元、2024年中期股东现金红利157,186,798.80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33,569,873.0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34,706,795.7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34,706,795.78元;期末股本基数为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
3、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及预计分红总额
(1)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以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157,186,798.80元。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刊登了《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9月26日实施完毕。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
785,933,994.00元。
(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43,120,792.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9.00%。
(二)其他说明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最新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943,120,792.80 | 1,257,494,390.40 | 955,246,792.8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52,671,657.36 | 1,432,407,923.84 | 1,297,482,018.2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533,569,873.0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334,706,795.78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155,861,976.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227,520,533.1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155,861,976.00 |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155,861,976.00元,占最近三年(2022-2024年度)平均净利润的257.09%,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自身发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0元、80,132.76万元,分别占其总资产的0%、12.08%,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