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年3月1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拟对上述内容进行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5日
序号 | 原条款 | 拟修订条款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0,201,983.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3,608,487.00元。 |
2 | 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执行董事,五名为非执行董事,四名为独立董事 | 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七名为非独立董事,四名为独立董事 |
3 |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司执委会可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执委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执委会主席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以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执委会副主席和委员由执委会主席提名,董事会批准。 |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司执委会可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执委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二人,执委会主席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以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执委会副主席和委员由执委会主席提名,董事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