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亚太药业: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票据池等,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等以公司最终同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应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负责在上述授权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本次授信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有利于增强资金保障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