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年 月 日
亚太药业:关于增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1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2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

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在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年3月3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集团”)的书面提议,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经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邦集团持有亚太药业股份89,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10%,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亦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原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需逐项表决
1.00《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01选举宋凌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黄小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宋令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岑建维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徐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黄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吕海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岳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蔡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屠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周华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2025年4月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选举,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4月11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

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凤

联系电话:0575-84810101

传 真:0575-84810101

地 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

邮 编:312030

邮 箱:ytdsh@ytyaoye.com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70”,投票简称为“亚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召开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票数
1.01选举宋凌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黄小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宋令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岑建维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徐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黄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票数
2.01选举吕海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岳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蔡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3.00《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票数
3.01选举屠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周华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说明:1、以上第4项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上述审议事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2、以上第1、2、3项提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