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传武先生所持34,533,930股股票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并于2025年6月24日成交,但该股票目前尚未完成变更过户手续,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传武先生所持股票目前仍为72,317,172股,本公告正文所涉持股比例计算均以此为基准。
2、本次司法拍卖标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传武先生持有的36,22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39%。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完成并股权变更过户后,夏传武先生的持股比例将由12.76%变更为6.37%。
3、本次股份拍卖尚涉及余款缴纳、法院出具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司法拍卖的基本内容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翼科技”)于2025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将于2025年6月25日10时至2025年6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为夏传武先生持有的36,22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39%。
二、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查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获悉,夏传武先生持有共计36,220,000股公司股票拍卖结果如下:
股东 名称 | 拍卖股份数量(股) | 成交金额(元)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竞买人 | 竞买号 |
夏传武 | 36,220,000 | 225,397,060 | 50.08% | 6.39% | 李虹、陈张勋 | 233577717 |
注:夏传武先生所持36,220,000股公司股票被深圳中院司法拍卖并于2025年6月26日成交,夏传武先生所持34,533,930股公司股票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司法拍卖并于2025年6月24日成交,但前述股票目前均尚未完成变更过户手续,因此夏传武先生所持股票目前仍为72,317,172股。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福田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如本次拍卖成交股份最终全部过户完成,夏传武先生本次被司法拍卖前后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拍卖前持有股数 | 本次拍卖后持股股数 | ||
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夏传武 | 72,317,172 | 12.76% | 36,097,172 | 6.37% |
三、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最终成交结果以福田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余款缴纳、法院出具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完成并股权变更过户后,夏传武先生的持股比例将由12.76%变更为6.37%。本次拍卖成交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2025年6月24日拍卖成交股份以及2025年6月26日拍卖成交股份均最终全部过户完成,夏传武先生持股比例将下降至0.28%。夏传武先生将丧失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地位。
3、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保持相互独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传武先生分别于2018年5月、2018年8月辞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第十三条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5、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