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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电梯”或“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推动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应对行业需求下降的影响,实现了企业高质量发展,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房地产市场需求总量进一步下降,新建商品房销售金额跌破10万亿元,调控政策向促进房地产“止跌回稳”转向,房地产行业进入“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的去库存周期。2024年全年房地产新开工和竣工面积分别同比下降23.0%和27.4%,对电梯行业新增订单需求及发货产生较大影响,电梯行业整体处于新梯增量需求下降、存量服务需求快速增长的调结构通道中,市场竞争深化加剧,产业发展步入转型升级深水区。为了适应行业新形势,公司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正确领导下,积极适应下游行业变化、电梯行业发展新形势,坚持以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为指引,以提升核心业务竞争力、打造低成本高效率的卓越运营优势为目标,注重渠道优化及提升渠道覆盖,发力后市场业务第二增长曲线,并在组织结构和人员架构调整、流程优化、产品研发、品牌建设、激励政策、细分市场开拓、项目运作机制深化等多方面开展工作,以提升公司在行业转型期时的经营质量,打造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8,311.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91%;实现利润总额40,873.3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718.09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318.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74.85亿元,负债总额39.3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2.6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5.36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30%,同比下降0.72个百分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执行的有效订单为67.32亿元(未包括中标但未收到定金的北京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自动扶梯IV段,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北延伸线工程,新乡站客运设施改造(站场)改造工程,北京地铁12号线工程三元桥站一体化无机房消防员电梯项目,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工程02合同段,中标金额共计1.49亿元),在手订单保持稳定。上述有效订单统计未包括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13号线一期、10号线三期、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30号线一期及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电梯及自动扶梯设备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运维服务(质保期后常年运维)中标总额20.48亿元,其中截至本年报披露日,8号线二期、30号线一期运营维保服务项目合同已签订,合同金额6.4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不断加强和优化内部控制,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履行社会责任等方式与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公司已连续四年获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的最高评级A级。荣获“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回报天马奖”,连续第8年跻身“全球电梯制造商10强”, 连续13年入选“房建供应链综合实力TOP500-首选供应商电梯类10强”。公司响应号召,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助力工业领域实现“双碳”目标,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助老爱老、捐资助学、乡村振兴等公益活动,连续多年向吴江区慈善总会及社会各界捐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二、董事会依法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了46个议案,通过公司董事会的充分研讨和审慎决策,确保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全体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所承担的职责,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或按规定履行委托手续,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历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具体会议及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6)《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7)《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0)《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1)《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2)《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4)《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5)《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16)《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20)《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2)《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

(23)《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议案》;

(24)《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25)《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议案》;

(26)《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议案》;

(5)《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6)《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6、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7、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拟清算、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拟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并签署意向书暨授权管理层的议案》。

9、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6项,确保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并在会后及时对外披露,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实施完成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1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1)《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议案》;

(1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共召开了5次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理财产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变更、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在年报编制及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及时了解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的整体计划及审计进展情况,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合法有序、审计报告真实准确。

2、战略决策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决策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职,共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利润分配、理财产品购买、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事宜等重大战略性事项。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环境、产业发展状况和市场整体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与实施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为公司发展规划与战略实施得到有效落实,提供科学依据,发挥了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职,共召开了3次会议,对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等事项进行审议,日常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动态,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职,共召开了2次会议,对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薪酬、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专业意见,提出了合理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部门规章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

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利润分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理财产品购买、董事会换届相关事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还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董事会提供决策支持。

除参加会议时间外,独立董事还安排时间亲自到公司通过实地考察、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外部审计沟通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内部控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和指导,切实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

三、信息披露事务和内幕信息管理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投资者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中评级为A。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各类公告105项,并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作为信息披露媒体,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的获取公司信息。通过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得到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切实有效加强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严格做好未公开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互动平台、邮箱、专线电话、传真等多样化的沟通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合理妥善地接待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并切实做好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帮助调研者客观、全面了解公司状况。

公司主动召开业绩说明会2场;接待实地调研2场;线上调研1场;参加“苏州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1次;接听投资者来电近123个,回复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94条,互动易及时回复率100%;通过加强公司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及资本市场各类中介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度;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及时披露投资者活动关系表;公司股东大会均提供网络投票,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相关信息,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持续做好舆情管控工作,引导投资者树立价值投资、长期持股理念,重视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

五、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由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三者与经营层共同构建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报告期内,结合证券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监管法规的变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会 年 报 工 作 制 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修订完善,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舆情管理制度》等制度。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潜在风险,确保公司现行治理体系与监管要求及公司治理实际有效衔接,推动公司实现高效治理和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人员参加了关于上市公司违规违法培训,新《公司法》解读培训,《减持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合规交易专题培训、上市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提升等培训,对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监管精神、规则解读、违规警鉴等及时传达、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董监高人员的专业素养、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文件规定,重点关注关联方认定、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2024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六、持续推动股权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共创共享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并将其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继续推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1,350,000股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

长期激励的持续推动,将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稳定的业绩增长与公司战略的

实现,确保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将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持续的回报。

七、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 东 回 报 规 划 (2024年-2026年)》。2024年5月,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798,786,18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1,040,731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797,745,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9亿元(含税)。连续多年以较高比例现金分红回报股东,维护股东权益,增强股东回报。

八、2025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公司重大事项,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公司发展战略,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不断加强规范运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围绕公司深耕电梯主业,加速构建“新梯+服务”的长期稳定、可持续业务发展模式的战略定位及2025年经营目标,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献策献力,助力科学决策,督促管理层进一步完善经营目标考核,坚持以经营质量为先、稳健发展并重,不断优化经营策略、提高运营效率,以实现公司卓越运营的竞争优势。

(二)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1、2025年,董事会将根据资本市场的规范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决策水平,实现公司发展的良性循环,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2、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

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披露内容,努力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倡导“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持续构建与投资者良好互动的生态,给投资者参加公司决策提供便利,落实推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

3、董事会将继续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自律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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