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2024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向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艾瑞森表面技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北京中科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审议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客观、公正、独立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
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情况 | ||||||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的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股东会次数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刘向宁 | 8 | 5 | 3 | 0 | 0 | 0 | 1 | 1 |
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严格按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理财产品购买、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事项进行审议,日常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动态,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对2024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等共3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本
人同意全部议案并对会议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各项议案在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建设、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相关报道、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媒体对公司的报道,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的监督
2024年度,本人全面理解公司各项制度,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控建
设等情况,认真审阅各类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
3、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2024年度,本人通过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了解业绩说明会准备材料以及投资者沟通情况,洞察并理解中小股东普遍关切的问题,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和交流;同时,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注重与中小股东的交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深入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新发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持续加强对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知,提高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公司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并将其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
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诚信、勤勉、谨慎、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向宁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