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2024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耿成轩,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离任。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审议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客观、公正、独立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相关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情况 | ||||||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的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股东会次数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耿成轩 | 1 | 0 | 1 | 0 | 0 | 0 | 1 | 1 |
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对公司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审议,日常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动态,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2024年度任期内,重点关注提名独立董事事项如下:
2024年2月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同意提名刘向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4年2月23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前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2月,本人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以及一起共事的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愿公司在今后取得更大的发展!
特此报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耿成轩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