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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04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委员会主席殷俊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委员3名,实际参会委员3名。经与会委员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拟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未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

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一致通过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修订和制定了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监会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与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匹配,具有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能够较好地预防、发现和纠正公司在经营、管理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编制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殷俊明程乃胜汪志宏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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