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转让金飞杰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转让情况介绍
金飞杰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飞杰”),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系专业从事深圳市政府采购业务的电商平台。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或“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通”)与金飞杰的业务合作开始于2020年,合作期间金飞杰经营状况一直正常。2024年4月,因为政府项目回款拖延等原因,导致金飞杰现金流紧张,无法按时偿还对同德通的966万元的债务。鉴于此,同德通于2024年4月21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对金飞杰100%持股,并在转股协议中设置了金飞杰实际控制人、原股东相应的回购条款及连带责任条款。
公司通过控制金飞杰股权的方式,加强对其应收款的控制,从而将同德通的债权风险降至最低。同德通控制金飞杰100%股权期间,除了正常应收应付过单业务外,同德通通过控制应收款的方式实现债权回收14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剩余820万元债务仍未收回。在评估剩余应收款价值后,经与金飞杰原实际控制人商议,同德通决定启动股权回购条款,要求金飞杰原实际控制人、原股东回购金飞杰的100%股权。
二、控制股权及本次股权转让的必要性说明
1、2024年4月控制金飞杰股权,目的是更好地管控公司对金飞杰的应收账款,从而降低同德通面临的966万债权风险,经核查,金飞杰原股东已经完成注册资本的实缴,同德通对金飞杰的持股行为不会带来额外的法律及经济风险。在
同德通对金飞杰的持股期间,实现了部分债权的回收。
2、基于本次股权转让措施,公司拟通过金飞杰原实际控制人、原股东回购金飞杰股权的方式,实现同德通对其剩余820万元应收账款的回收。
三、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涉及的款项支付方式
本次转让金飞杰100%股权事项对应转让价款920万元,支付方式如下:
1、第一步:金飞杰原实际控制人先行支付500万元,回购100%金飞杰股权。 2、第二步:剩余420万按四期偿还,金飞杰原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公司对这部分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设立罚息条款,要求按期偿还。 公司授权同德通按照董事会决议执行,具体转让价款及股权对价款支付方式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金飞杰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有助于公司回笼资金,补充公司现金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