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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融资水平及融资能力,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授信。

具体的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银行贷款规模、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和贷款利率等信贷条件,进行择优选择,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发展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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