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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永波-已届满离任)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葛永波-已届满离任)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谨慎诚信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葛永波,1968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管理学学位。2004年9月至2020年9月,历任山东财经大学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2020年10月至2022年3月,任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教授、博导;2022年3月至今,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教授、博导;2019年7月至2024年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505044

2024年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公司5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无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遵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期间,根据公司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并结合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对新修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审议;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约定,从经济指标、管理指标两方面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进行评定。

2.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审议了增补两名非独立董事和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事项,对相关候选人的背景、拟任岗位要求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慎判断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规定、匹配岗位职责等要求,积极推动公司核心团队建设。

3.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与未来战略发展走向,结合投资者建议诉求,建议公司立足省内优质的旅游资源,审慎拓展交旅融合业务及管理输出项目。此外,重点关注资本市场关于再融资、并购重组的最新政策,建议公司要持续加强对行业发展动态、资本市场新政策及新动向的研究和把握。

4.在任职期间内,本人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和关联财务资助两项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年报工作沟通会议,与内审机构、治理层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对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交流,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以及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在实际执行中,要求公司要严格管控信息披露的收集、审核到发布的工作流程,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

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本人密切关注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规和文件,学习咨询机构整理的有关独董履职的案例分析,不断加深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并关注公司股吧言论、互动易回复等,倾听中小投资者合理诉求,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信息披露执行等相关事项。本人还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途径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获悉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重心,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股价波动与负面舆情,并就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新兴技术发展趋势及时与公司交流意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准确地提供了文件资料,征求专业意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截至2024年9月,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就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两类需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出发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评价过程中未发现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其中,三次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业绩预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提名公司董事

公司先后增补了两名非独立董事并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的提名、审议、选举程序合法有效,相关董事人选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事项和年度绩效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相关人员履职情况和经营管理能力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管团队的积极性,符合公司的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年度绩效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约定和考核结果发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公正、独立、审慎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并就相关问题与各相关方进行深入沟通,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及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4年9月11日,本人在公司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的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与支持。

独立董事:葛永波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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