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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殷宪锋)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殷宪锋)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谨慎诚信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殷宪锋,1974年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山东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5年7月至1999年11月,在济南庚辰铸造材料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0年1月至2005年9月,任山东东方君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7年12月至2012年11月,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副所长;2012年11月至2024年9月,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工作,历任所长、合伙人;2024年9月至今,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执行合伙人;兼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山东省国资委中长期激励评审专家委员、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24年9月换届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4年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413022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附件材料,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等方面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遵循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

1.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4年任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了3次审计委员会议,审议财务负责人聘任、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定期报告等事项。同时聚焦主责主业,指导内部审计围绕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加强审计监督,并积极协调管理层、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推动年审工作有序开展。此外,充分发挥审计专长,就公司应收账款管控工作,建议重点加强债权函证管理,并建立定期反馈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2024年任期内重点关注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

3.自2024年9月就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后,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审计监察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控制相关事项,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召开了年审进场前的预沟通会议,对审计范围、项目人员和时间安排、总体审计策略、重点审计领域等事项进行了交流,并就公司长期合同的收入成本跨期确认、内部控制评价应融入公司具体情况以及结合目前监管形势对审计机构的严格要求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提示,有效监督和维护审计工作的质量及公正性。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以及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后,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公司重大

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进行核实,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顺利完成。本人参加公司组织的第七届董监高专项培训、完成深交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同时不断加强对新会计准则解释、会计监管动态的学习以及新兴工具的掌握,提高履职能力和专业技能,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同时积极关注互动易平台提问,了解中小投资者的建议及诉求。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就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参加专项培训及实地考察的方式开展现场工作,其中重点考察了实施关联交易的山东公司,参观作业现场、了解运作模式、听取工作汇报等,就关联交易的识别、价格和统计等进行了重点提示,现场办公时间为4.5天。此外,借助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

本人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予以高度配合,与本人进行及时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回复和改进,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9月就任独立董事职务后,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尽职履责,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重点关注公司所涉关联交易,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与关联财务资助事项在前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对公司实施关联交易的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确保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控制在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预计额度之内,不存在超额部分。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公司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此外,本人对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必要关注,认为公司相关报告在披露前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其中,四次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业绩预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工作要求。本人对续聘事项无异议。

(四)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对聘任公司总会计师事项进行了充分核查,认为赵卫国先生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了解公司生产运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聘用标准。

(五)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了第七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续聘工作,提名、选举、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当选为第七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人士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标准。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发放严格按照公司薪酬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咨询作用,运用自身审计知识及工作经验,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提前把关,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作出应有贡献。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待公司治理架构调整后,将充分发挥审计专长,协同其他审计委员会委员,承接监事会相关职责,不断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殷宪锋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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