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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6日
富临运业: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锋集团”)拟在一年内(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算)以借款形式向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不超过4.2%。本次财务资助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晶先生、倪磊先生、李伟先生、刘石磊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永锋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刘锋

注册资金:36,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5747811805G

成立日期:2003年3月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资源管理;五金产品批

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股东及持股比例

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9.44%,刘锋持股20.37%,林旭燕持股10.19%,刘锋为实际控制人。

(三)永锋集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锋集团总资产6,277,466.59万元,净资产2,409,003.1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885,550.25万元,净利润29,090.53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永锋集团总资产6,425,348.50万元,净资产2,421,577.82万元;2025年1-3月份营业收入995,288.57万元,净利润12,321.87万元。

永锋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存在的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日,永锋集团持有公司股票93,733,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0%,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永锋集团拟在一年内(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算)以借款形式向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财务资助(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不超过4.2%。本次财务资助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协议签订等具体事项。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永锋集团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和日常流动资金的需

要,有利于公司拓宽资金渠道、提高融资效率,且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无需向其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本年内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本年年初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关联人已发生关联交易

244.14万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实现快速融资,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且本次借款无需其他额外费用,亦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七、关于与控股股东永锋集团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拟与控股股东永锋集团及其子公司在2025年度发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1,500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借助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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