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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保平)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本人作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期内能够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王保平(主任委员)、邬海凤、王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大军(主任委员)、朱曹阳、王保平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保平,男,汉族,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会计师。1982年参加工作,曾任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浙江国贸集团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同时兼任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 (现场/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4400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列席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2024年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领导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就如何加强财务内控体系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责成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表、关联交易等进行审计和监督,在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中,与公司内审人员、财务人员、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了解和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并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等事项。

本人作为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4年度的工作表现给予了独立、客观的评价。

2024年,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对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3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仔细阅读了相关材料,参加了独立董事现场工作会议,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参加见面沟通会,与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交流,了解掌握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沟通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履行了独立董事见面的职责,积极督促会计师按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公开邮箱联系方式,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任期内,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时间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从专业角度出发,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日。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十分重视自身学习,经常查看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最新信息,不断加强学习。通过持续培训和学习,本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及公允性要求。公司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会将相关材料交予独立董事预审,并在召开董事会时安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无重大失信、不良记录等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与担任副总经理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其他事项

2024年度,本人以忠实勤勉的精神,以对股东负责,尤其是对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依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参与公司决策,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Email:13758119002@139.com

独立董事:

王保平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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