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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文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15.89亿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2023年审计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17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1月1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11月4日至11月22日对公司2024年年报进行了前期预审工作,于2025年2月14日正式进场审计。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四)2025年3月28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

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2025年4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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