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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文传媒: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08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以下简称“《贷款承诺函》”),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承诺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800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 年11月15日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万元(含)的自有及/或自筹资金,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9.03 元/股(含)的条件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约110.74万股-221.4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3%-0.4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30日和2024年11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及后续政策更新的规定,向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公司近日收到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2.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且不超过回购金额上限的90%3.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5.承诺函有效期: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至2025年11月14日止,有效期内签订借款合同的,本承诺函至正式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失效。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并符合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按照上述通知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超过1,800万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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