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证券作为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 | 类别 | 风险事项 | 挂牌公司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1 | 其他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是 |
2 | 其他 | 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 是 |
3 | 其他 | 其他应收余额较大且存在无法回收风险 | 是 |
(二) 风险事项情况
的重大疑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详情请参见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s://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3、其他应收余额较大且存在无法回收风险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金额3.02亿元,占收入比例68.75%。其中,其他应收款2024年末账面余额达9.57亿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9.24亿元,坏账准备余额对比上年末新增
2.06亿元,主要是公司根据账龄政策和应收款项预计可收回情况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其他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金额较大,且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详情请参见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s://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关注公司持续经营及相关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渠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3、董事会关于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4、监事会关于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