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
损失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及报告期间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了全面核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9,202,617.72元及资产减值损失80,036,735.03元。
具体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资产名称 | 2024年计提减值损失金额(元)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列示) | -119,202,617.72 |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9,589,025.1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9,613,592.5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列示) | -80,036,735.03 |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 -80,036,735.03 |
合计 | -199,239,352.75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损失计提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根据内部信息及外部资源进行评估,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应收款项与交易对象的关系、应收款项与交易对象的信誉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项目 | 计提方法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单独计提。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重大风险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项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正常风险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政府性质款项组合 | 正常风险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押金、保证金组合 | 正常风险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公司 | 低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 |
按照会计政策当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9,202,617.72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79,589,025.14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9,613,592.58元。
2、存货跌价损失计提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损失。2024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80,036,735.03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计为199,239,352.75元,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99,239,352.75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与信用减值损失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作出的,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