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8517.SZ | 债券简称:23格林G1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及董事、监事更变的临时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发行的“23格林G1”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2023年10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现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所处行业: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
层
注册资本:5,126,291,557元
法定代表人姓名:许开华
公司成立时间:
2001年
月
日
实际控制人:许开华、王敏夫妇
二、发行人相关变更事项
(一)减资事项
发行人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5,000,0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发行人总股本由5,131,291,557股变更为5,126,291,557股,注册资本由5,131,291,557元变更为5,126,291,557元,因此发行人决定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董事、监事变更事项
1、人员变动情况鉴于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魏薇女士已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发行人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潘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潘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发行人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周波先生、潘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潘峰先生、汤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前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选举鲁习金先生、宋嘉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2025年2月1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吴光源先生、陈斌章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同时,发行人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许开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发行人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鲁习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2、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魏薇女士,汉族,1983年
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锋国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关村并购母基金、超威明智(横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2024年12月任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中华先生,汉族,1965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副会长,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2019年
月至2025年
月任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3、继任人员基本信息潘骅,男,汉族,1978年2月生,江南大学机械制造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无锡市布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无锡东寅拉链有限公司。潘骅先生2009年入职格林美,历任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汤胜,男,汉族,1976年
月生,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内部审计师。2006年7月至今,任教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系,现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嘉乐,男,汉族,1979年10月生,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公司监事、诚通混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一部董事总经理。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减资及董事、监事变更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变动,不会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发行人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以上变更事项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目前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良好。
民生证券作为“23格林G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民生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民生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公司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及董事、监事更变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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