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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象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4:00

会议地点: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外)海泰发展四道9号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晓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5人,代表股份220,726,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40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18,66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8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3人,代表股份2,065,5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0%。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63人,代表股份2,065,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0%。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3人,代表股份2,065,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0%。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20,549,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1%;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20,549,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1%;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20,560,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1%;反对1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1%;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20,549,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1%;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220,505,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8%;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9%;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该议案获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44,3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11%;反对18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77%;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12%。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20,549,7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0%;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该议案获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88,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503%;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29%;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7%。

7、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1,791,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543%;反对17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18%;弃权1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39%。该议案获通过。

持有公司29,430,800股股票的股东张建浩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张晓辰先生的父亲回避表决,同时张建浩先生控制的天津赛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89,230,000股股票亦回避表决;此外持有393,750股股票的史航先生、持有236,250股股票的向源芳先生、持有128,125股股票的王红军先生、持有67,500股股票的张继梁先生均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

8、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20,472,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9%;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弃权10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该议案获通过。

9、审议《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晓辰先生、史航先生、张继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情况(累积投票制)及表决结果为:

9.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晓辰先生得票数为:219,009,898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张晓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史航先生得票数为:219,009,385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史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继梁先生得票数为:219,019,361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张继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张梅女士、文东伟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梅女士、文东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累积投票制)及表决结果为:

10.01.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梅女士得票数为:219,009,723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张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独立董事候选人文东伟先生得票数为:219,009,469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文东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关于换届选举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杜娟女士,苑晓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推选的职工监事蔡荣蓉女士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上述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累积投票制)及表决结果为:

11.01.监事候选人杜娟女士得票数为:219,009,671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杜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11.02.监事候选人苑晓认女士得票数为:219,009,355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苑晓认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了述职报告。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振雄、汪菁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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