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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人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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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我们确认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及重要缺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我们确认报告期内,存在2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期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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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泰斯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中融信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集团证券事务部、集团审计部、食品经营部、生鲜经营部、3R经营部、洗化经营部、耐用品经营部、电商事业部、团购推广部、经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配销中心、行政共享中心、泰斯玛公司的系统研发部、系统维护部等部门、以及法律事务部、盘点督查部、工程开发部、设备维护部等业务部门。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三)内部控制评价程序、方法及自评内容

公司报告年度内部控制程序:制定评价方案、业务单位自评、实施现场抽样、测试、发现控制缺陷并落实整改、汇总评价结果、编制年度评价报告。内控评价过程中,公司主要通过了解重要业务流程、与业务部门访谈、检查记录或文件、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

自评内容主要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控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四)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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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
一般缺陷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公司净资产的0.5%,小于营业收入的0.5%;
重要缺陷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为净资产的0.5%至1%之间,营业收入的0.5%至1%之间;
重大缺陷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公司净资产的1%,大于营业收入的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在内部控制缺陷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或间接造成影响,数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认定缺陷等级。具体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2)、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3)、发现的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

(2)、错报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按照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或损失可能的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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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绝对损失金额损失金额大于公司净资产的1%损失金额为公司净资产的0.5%至1%之间。损失金额小于公司净资产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内容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并且间接造成的影响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认定其缺陷等级。具体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经营目标。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重要业务流程存在控制不足,可能导致公司偏离经营目标;

除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五)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但在检查内部控制流程执行时,发现部分内部控制流程和实际执行过程不一致,原因系组织架构变更,导致实际执行的流程简化,已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并完善流程制度。目前公司处于调整期,组织架构、业务模式等发生变动,待完成后,公司将制度、流程全面更新与优化,将不断完善内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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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2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具体表现如下:

(1)公司在部分商品采购过程中存在大额预付款项,在预付款项的审批环节存在资金管理缺失,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此事项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盖章用印未按公司制度执行,个别重大采购合同盖章未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中登记。

整改措施情况:

1、为规范商品采购,规避资金风险,在完善现有流程(包括合同签订、商品引进、订货、促销及调价、供应商特殊申请及结算以及库存管理等),同时将大额预付款项支付,增加总裁办公会(公司经营决策层)审批。

2、建立印章分级分类管理;划分风险等级管理;建立电子印章管理;规范使用流程;加强使用监督。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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