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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1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同时,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2、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拟参与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5、拟参与对象均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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