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42,253,207.3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76,040,525.25元,减去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为27,604,052.53元,减去当年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536,007,423.6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794,752,267.6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07,181,316.76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54,891,703.2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07,181,316.7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838,747,539股为基数,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份502,000股,即 838,245,53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519,712,234.18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519,712,234.18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5.8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19,712,234.18 | 536,007,423.65 | 498,293,159.42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42,253,207.30 | 572,099,301.94 | 534,585,848.1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654,891,703.2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507,181,316.7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554,012,817.2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49,646,119.1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554,012,817.25 |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554,012,817.25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82.73%,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
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充分考虑了股东回报,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