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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手机短信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宗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宗辉先生、杨建东先生、张娜女士、于岚女士、倪永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审议并获得全票通过。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于蕾女士、王淑政先生、何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董事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审议并获得全票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拟任董事会成员薪酬的方案:
非独立董事(拟任):张宗辉先生、杨建东先生、张娜女士、于岚女士,不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倪永善先生、职工董事按公司所任职务及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拟任):于蕾女士、王淑政先生、何为先生,每位每会计年度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10万元(税前)。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拟任董事,基于谨慎性、公平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宗辉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任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9年5月至今任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3月至今兼任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3月至今担任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5月至今担任枣庄市绿色能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宗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现控股股东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现控股股东之母公司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杨建东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9年4月至2022年5月任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2021年3月至今兼任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担任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2年5月至今任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建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现控股股东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是公司现控股股东之股东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得提名
为董事的情形。
张娜女士:中国国籍,1979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9年10月至今任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会计处处长;2021年3月至今兼任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2年5月至今任枣庄绿色能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5年4月至今兼任山东泉兴嘉轩智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现控股股东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是公司现控股股东之母公司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会计处处长;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于岚女士:中国国籍,1986年生,本科学历。2017年5月至2020年11月任山东王晁煤电集团热电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山东民生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会计;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任山东财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任山东财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基金投资部负责人;2023年3月至今任山东财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经理;2023年6月起任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现控股股东之股东山东财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经理;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
倪永善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4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枣庄大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2018年11月至2022年1月任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处副处长(期间2021年3月至2022年1月兼任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投资部部长)、2022年3月至今任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永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于蕾女士:中国国籍,1985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合伙人。现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4年12月至今任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王淑政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生,中共党员,执业律师。2003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山东明公律师事务所主任;2021年8月至今任山东明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2年3月至今任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淑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何为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生,九三学社社员,本科学历,执业律师。2015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任山东华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