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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通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的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宇斌召集及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黄捷先生已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同意张嘉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张嘉璜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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