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潘红卫、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阳高科、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李琪友。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12月27日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德皓所《关于变更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鉴于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潘红卫工作调整原因,德皓所委派余东红为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及诚信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东红:于199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次。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东红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其他说明
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所涉相关工作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德皓所出具《关于变更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