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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通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8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新材料”)于近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444010264,发证日期为:2024年12月11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乐通新材料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乐通新材料通过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连续三年(2024年、2025年、2026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事项不会对公司、子公司乐通新材料的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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