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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药业: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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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1号)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969,401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98,569,999.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373,028.9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0,196,970.3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5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于2023年6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07869号)。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预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30,105.0018,100.0018,100.00
2抗肿瘤药研发项目23,753.0016,920.0016,920.00
3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7,233.006,880.006,880.0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300.0017,957.0017,119.70注
合计81,391.0059,857.0059,019.70

注:系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37.30万元(不含税)后的净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0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0元。募集资金专户结余余额592,726,687.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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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2023年7月13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为募集资金开立了五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开户行名称账号账户性质存款余额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8110901013901618800募集资金专户181,027,581.94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四会支行8110901011401621242募集资金专户0.00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44303501040007420募集资金专户169,201,880.00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44302001040031240募集资金专户68,800,764.44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8110901013001618792募集资金专户173,696,461.44
合计592,726,68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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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合计592,726,687.82元与募集资金净额590,196,970.39元差异为2,529,717.43元,差异部分主要为相关税费、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

注2:因部分开户银行为下属分支机构,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与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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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9,019.7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18,100.0018,100.000.000.000.00%----不适用
抗肿瘤药研发项目16,920.0016,920.000.000.000.00%----不适用
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6,880.006,880.000.000.000.0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7,957.0017,119.700.000.0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9,857.0059,019.700.000.00------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59,857.0059,019.700.0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是将公司在东莞生产基地的中药提取产线转移到肇庆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扩大中药提取产能。经测算,本项目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6.26年,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9.41%,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目前该项目尚在建设期,暂未投入生产并实现效益。 2、抗肿瘤药研发项目,项目实施后短期内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将取得各阶段性研发成果,本项目资金用于抗肿瘤药的临床试验,推进其产业化进程。基于项目研发成果公司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肿瘤研发管线的研发,增强公司在抗肿瘤药物领域的竞争力,为公司发展持续注入动力。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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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对公司智能制造、运营管理及职能协同、决策分析、基础网络、信息安全等进行升级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数字化建设目标。公司通过本项目实施,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完善数字化转型之路,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保障公司的持续稳步发展。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未来公司还需要持续引进高水平的优秀技术人才,在管理、研发等方面也需投入大量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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