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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分配方案。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预留份额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4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55.1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7月15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65%。
(三)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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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分配方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需要,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408.1480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1.01%,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61.10万股。预留份额暂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玉冲女士先行出资垫付认购份额所需资金。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408.1480万份(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61.10万股)确定由符合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共15名员工认购。预留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拟认购份额上限(万份) | 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 | 拟认购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上限(万股) |
龙春华 |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 53.4400 | 1.44% | 8.00 |
刘霜 | 副总裁 | 53.4400 | 1.44% | 8.00 |
罗日康 | 副总裁 | 30.7280 | 0.83% | 4.60 |
杨威 | 董事会秘书 | 26.7200 | 0.72% | 4.00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11人) | 243.8200 | 6.58% | 36.50 | |
合计 | 408.1480 | 11.01% | 61.10 |
注:1、本次预留分配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参加对象最终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购买价格保持一致,为6.68元/股。考虑到代持预留份额安排对张玉冲女士产生资金占用影响,因此预留授予人员认购时需支付预留购买价格加上年息4%的利息之和(按实际天数计算)。
三、预留份额的锁定期及考核要求
(一)锁定期
预留份额的对应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预留份额分配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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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 | 解锁时间 | 解锁比例 |
第一批解锁时点 | 自公司公告预留份额分配之日起算满12个月 | 40% |
第二批解锁时点 | 自公司公告预留份额分配之日起算满24个月 | 60% |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预留份额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A) | 创新药研发进度(B)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
第一个解锁期 | 2025年 | 36.00亿元 | 32.40亿元 | 2024-2025年度,创新药国内外IND批准数量累计不少于4个且累计完成1个NDA受理,或启动II期/III期临床试验数量累计不少于6个 |
第二个解锁期 | 2026年 | 40.00亿元 | 36.00亿元 | 2024-2026年度,创新药国内外IND批准数量累计不少于6个且累计完成2个NDA受理,或启动II期/III期临床试验数量累计不少于8个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解锁比例 | ||
营业收入(A) | A≥Am | X1=100% | ||
An≤A<Am | X1=90% | |||
A<An | X1=0% | |||
创新药研发进度(B) | B≥Bm | X2=100% | ||
B<Bm | X2=0% | |||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 X=X1、X2的孰高值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创新药研发进度”指标中,国内外是指中国大陆、中国港澳台地区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IND是指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含新增适应症);NDA是指新药上市申请(含新增适应症);II期/III期临床试验的启动以获得临床伦理批件为标准。
(2)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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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某一考核期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0%,则该期未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锁,并向后一个考核期递延考核,直至最后一个考核年度。
(2)若某一考核期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90%,则持有人所持当期份额以及前期递延份额(如有)对应的标的股票均可按公司层面解锁比例解锁,存在不能解锁的10%部分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择机出售,出售相应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扣除该部分现金分红款(如有)后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额。
(3)若某一考核期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100%,则持有人所持当期份额以及前期递延份额(如有)对应的标的股票均可按公司层面解锁比例解锁。
(4)若最后一个解锁期仍存在不能解锁的标的股票,则相应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锁,对应的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择机出售,出售相应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扣除该部分现金分红款(如有)后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额。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持有人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B、C、D六个等级,绩效考核结果分别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 S、A、B+ | B | C、D |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 100% | 80% | 0% |
持有人个人当期实际解锁份额=持有人所持当期份额以及前期递延份额(如有)×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若解锁期内,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到B或以上的,对应标的股票按可解锁比例解锁。持有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能解锁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择机出售,出售相应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公司所有,公司在扣除该部分现金分红款(如有)后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额。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于预留份额的其他规定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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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