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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牟小容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二、会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华兴所”)的基本情况、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情况,认为其审计团队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均满足聘任条件,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独立董事: 牟小容 林瑞超 吴清功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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