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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利: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85.35亿元,公司实收股本为3,007,665,38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4年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处于破产重整阶段,受资金紧张、债务缠身等因素影响,销售订单承接大幅受限,线缆、光伏市场环境愈加严峻,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1.80%,经营业绩同比下滑。

2.公司因执行重整计划,实现债务重组收益17.26亿元;报告期末,公司对产能落后的低效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增加8.01亿元;支付重整相关费用,同比增加3.02亿元;因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新增预计负债约2.88亿元。

三、应对措施

2024年12月28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妥善化解了债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历史遗留违规问题也得以解决。同时引入了实力雄厚的重整产业投资人成为第一大股东,并于2025年董事会改选后正式成为控股股东,实控人变更为厦门国资委,对公司注入了增量资金并获得综合赋能,公司的基本面得以根本性改变,生产经营将逐步回归正常轨道并得以持续发展。

本次重整成功后,公司将在保持“一体两翼”业务架构的基础上,采取优化体系架构及产业升级改造等措施,对接优质产业链资源,利用产业协同抢占行业高地,在主营业务产业链持续创新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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